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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妇幼保健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招聘综合成绩公示及体检考察的通知
2026-02-05 浏览次数:59

关于合肥妇幼保健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考试笔试及面试流程已完成,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现将综合成绩公布如下:

 

一、综合成绩

ID 职位 准考证 合成成绩 备注
1953 西区药房静配 26012709541376893  82.70  进入体检考察
1977 西区药房静配 26012914094615990  72.20 
1966 西区药房静配 26012722304937054  72.00 
1933 生殖科护士 26012513215401164  80.80  进入面试测试
1958 南区药房实习生 26012713490000928 88.67  进入面试测试
1931 南区药房实习生 26012422141548005 85.17 

二、体检及时间节点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待公示期结束后到三甲医院(不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将体检单电子档交予我司工作人员。

三、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禁食、禁水;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药物的名称,在体检当日正常服药;

3.检查当天待空腹检查(如抽血、上腹部B超等)做完后,方可进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四、考察安排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进行。拟聘用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报考人员也可选择线上办理,报考人员可下载皖事通App进行线上办理并打印(线上办理路径:公安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始日期为出生日期)。

2.《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步骤如下:打开征信官网(http://www.pbccrc.org.cn),选择“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可看到个人征信情况。

3.资格审查贯穿考察全过程,请各位候选人提交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因提交材料的错漏或虚假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其他

本公告公示3天,如有疑问,可进行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8855173293(8:30-11:3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