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妇幼保健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考试笔试及面试流程已完成,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现将综合成绩公布如下:
一、综合成绩
| ID | 职位 | 准考证 | 合成成绩 | 备注 |
| 1953 | 西区药房静配 | 26012709541376893 | 82.70 | 进入体检考察 |
| 1977 | 西区药房静配 | 26012914094615990 | 72.20 | |
| 1966 | 西区药房静配 | 26012722304937054 | 72.00 | |
| 1933 | 生殖科护士 | 26012513215401164 | 80.80 | 进入面试测试 |
| 1958 | 南区药房实习生 | 26012713490000928 | 88.67 | 进入面试测试 |
| 1931 | 南区药房实习生 | 26012422141548005 | 85.17 |
二、体检及时间节点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待公示期结束后到三甲医院(不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将体检单电子档交予我司工作人员。
三、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禁食、禁水;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药物的名称,在体检当日正常服药;
3.检查当天待空腹检查(如抽血、上腹部B超等)做完后,方可进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四、考察安排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进行。拟聘用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报考人员也可选择线上办理,报考人员可下载皖事通App进行线上办理并打印(线上办理路径:公安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始日期为出生日期)。
2.《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步骤如下:打开征信官网(http://www.pbccrc.org.cn),选择“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可看到个人征信情况。
3.资格审查贯穿考察全过程,请各位候选人提交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因提交材料的错漏或虚假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其他
本公告公示3天,如有疑问,可进行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8855173293(8:30-11:30/14:00-18:00)
